教育学院正式注册登记的学生和正式青年教职工,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注册青年志愿者:
1.具有奉献精神;
2.具备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;
3.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,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;
4.遵纪守法。
一、注册青年志愿者的权利
1.参加我院青年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;
2.优先获得学校各级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其他青年志愿者提供的服务。
3.就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对青年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。
4.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。
二、注册青年志愿者的义务
1.履行我院青年志愿服务承诺;
2.不得以青年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,损害学院形象的活动;
3.自觉维护教育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和青年志愿者的形象;
4.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。